为了确保和提高《化学试剂》所刊登论文的质量,加强《化学试剂》的学术诚信建设,规范论文撰写及编审、出版过程,抵制学术不端行为,本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国科协发布的《科技期刊出版伦理规范》等国内外出版伦理有关条款,并结合本刊实际情况,制定《化学试剂》出版伦理规范,以供作者、审稿专家、期刊编辑、出版者参考。

 

一、作者的责任

1.作者所提交的论文应符合本刊投稿须知的要求,保证论文的真实性、原创性。

2.作者在投稿时除保证稿件内容真实性之外,还应证明稿件无一稿多投、重复发表、拆分发表,不涉及保密问题,作者署名及机构标注无争议等。

3.作者署名原则上按贡献大小排序,由论文署名作者共同商定,并在投稿前确定。作者和单位署名一般不得更改,如确需变更时,论文主要负责人(第一作者和通信作者)需向编辑部提交书面变更申请,陈述理由,并由全部署名作者签字确认。

4.一般情况下,论文中只标注1位通信作者。若为规范的多中心或多学科协作研究,通信作者确实超过1位的,可酌情增加,一般不超过2位。增加的通信作者通常应为合作研究的不同研究机构或不同研究小组的学术负责者。

5.作者在投稿时应声明是否存在利益冲突。如存在利益冲突,应说明可能对其研究结果产生影响的所有经济或非经济利益冲突。

6.作者如果对评审意见、评审结果有异议,可向编辑部提交书面申述,针对每一条评审意见作出详细的解释和说明。

7.作者有义务撤回或更正错误,必须向编辑部报告在发表论文中发现的任何错误。

8.作者提交的论文不得涉及任何对动物或人类的危害,不得涉及任何违反伦理道德的语言或实验。

 

二、审稿专家的责任

1.评审专家应坚持公平、公正、保密、及时的原则对稿件做出负责任的评审意见。

2.审稿人应对论文的内容、作者信息及相关细节保密。

3.当审稿专家与作者存在利益冲突时,为保证评审的公正性,审稿专家应及时向编辑部申明利益冲突,由编辑部决定应否予以回避。

4.当审稿人发现作者从事的研究和自己相近时,不得利用审稿便利压制或者贬低作者的论文。

5.审稿专家应按照约定及时评审稿件,如不能按时评审返回,应履行及时告知责任。

 

三、期刊编辑的责任

1.编辑应公平、公正、及时地处理每一篇稿件,并根据论文的重要性、原创性、科学性、可读性、研究的真实性及其与期刊的相关性做出接受或拒稿的决定。

2.编辑应遵守保密原则,严格保守审稿人信息和作者的研究内容。

3.编辑不得受利益驱使干预同行评价,努力保证同行专家的独立评审,以确保同行评议的公平公正。

4.对于作者推荐的同行评议专家,编辑应核实其审稿人信息是否真实,并根据被推荐的评审专家的研究领域和专长,与作者是否存在利益冲突等情况决定是否采用被推荐的审稿人。

5.编辑在选取论文评审专家时,应尽量避免与作者为同一单位,不得选择署名作者作为审稿专家。

6.编辑要尊重作者的观点、行文风格,对论文所做的涉及学术观点等关键性修改都应征得作者的同意。

 

四、出版者的责任(有的写,有的没写,大部分都没写)

1.本刊遵循首发的原则,报道原创性研究成果。

2.对已经定稿录用的稿件,若发现存在学术不端行为,本刊有权退稿,并通告作者及所在单位。

3.对已经发表的论文,若发现存在学术不端行为,本刊将作撤稿处理,刊登撤稿声明。

4.本刊公布作者所需要的详尽指南(如投稿须知、论文模板等),并及时更新。